年12月,吉林省红十字会正式成立肿瘤救助基金,在全省开展连续5年的贫困家庭肿瘤患者救助工作。该项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在*府人道领域工作助手的作用,体现红十字组织人道关怀,同时,也是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。
肿瘤救助工作实施四年来,得到了省委、省*府的高度肯定与认可。年~年,肿瘤救助项目连续三年被列为省*府民生实事,连续多次获得荣誉表彰,已成为省红十字会公益品牌项目。
申请救助所需资料
1、《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;
2、求助人最新《病情诊断证明》复印件(一式两份);
3、求助人《身份证》及《户口本》(本人页)复印件(一式两份);
4、求助人最新小二寸免冠照片二张。
救助病种(40种)
(一)妇科肿瘤(乳腺癌、宫颈癌、卵巢癌、子宫内膜癌);
(二)胸部肿瘤(肺癌、食管癌、纵膈肿物);
(三)消化道肿瘤(胃癌、结肠癌/直肠癌、胰腺癌、胆囊(管)癌、肝癌、阑尾恶性肿瘤);
(四)头颈肿瘤(鼻咽癌、喉癌、甲状腺癌、垂体瘤、脑动脉瘤、脑膜瘤、舌癌、唇癌、腮腺癌、口底癌、下颌骨癌);
(五)泌尿系肿瘤(前列腺癌、肾癌、膀胱癌、睾丸癌、阴茎癌);
(六)骨转移癌、多发性骨髓瘤、生殖细胞瘤、软组织肉瘤、淋巴瘤、腹膜后肿物、骨肉瘤、皮肤癌、会厌癌、眶内肿物。
救助细则
01
妇女两癌(乳腺癌、宫颈癌)、甲状腺癌、膀胱癌,救助标准个人承担元。
02
妇科肿瘤(卵巢癌、子宫内膜癌)、胸部肿瘤(肺癌、食道癌、纵隔肿物)、消化道肿瘤(胃癌、结肠癌/直肠癌、胰腺癌、肝癌、胆囊癌、胆管癌、阑尾恶性肿瘤)、头颈肿瘤(鼻咽癌、喉癌、垂体瘤、脑动脉瘤、脑膜瘤、舌癌、唇癌、腮腺癌、口底癌、下颌骨癌)、泌尿系肿瘤(前列腺癌、肾癌、睾丸癌、阴茎癌)、骨转移癌、多发性骨髓瘤、生殖细胞癌、会厌癌、腹膜后肿物、眶内肿物、软组织肉瘤、骨肉瘤、淋巴瘤、皮肤癌等其他恶性肿瘤疾病,个人承担元。
03
城乡居民无任何医疗保险的肿瘤患者,疾病治疗方式为非单纯化疗的,疾病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:个人承担总费用70%,肿瘤救助基金救助总费用30%。
04
城乡居民医保人群、城镇职工医保人群,超出年度封顶报销限额的部分,个人承担不超过40%,其余部分由肿瘤基金救助。
05
应用临床路径以外的特殊药品(包含肿瘤靶向治疗)、耗材,由个人承担,肿瘤基金不予以救助。
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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